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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风景旅游局关于开展第四次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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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2-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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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旅游企业: 佳节临近,为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确保 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保障游客生命和财产安全。经我局研究,决定在全区旅游行业范围内开展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构建平安莲都为核心,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精神为主线,通过开展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完善旅游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确保节日平安。 二、检查内容 (一)旅游企业自查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和落实到位; 2、设备、设施、危险作业场所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3、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履职到位; 4、从业人员是否了解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6、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 7、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 8、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和熟练使用; 9、是否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10、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 11、危险源是否处于可控状态; 12、冬季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区旅游局联合其他部门及乡镇督查、检查内容 1、督查、检查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三违”情况; 2、督查、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3、督查、检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强化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4、督查、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重点部门和重点场所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5、督查、检查冬季防火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6、督查、检查非法违法生产安全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7、督查节日期间其他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从 2011年 12月 20日开始,至 2012年 1月 19日结束。2011年 12月 30日前,各旅游企业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彻底地自查;节日期间我局将对景区进行重点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要采取措施保证检查全面彻底,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制定出具体大检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把这次大检查抓紧、抓实、抓好。各景区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加大检查力度 各旅游企业,要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既要从勘探和设计的源头查起,又要通过多发事故的原因来倒查;既要覆盖对人、机、管理和环境的全面检查,又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检查;既要坚持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消除,又要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把工程设计中的安全规程和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安全整改责任落实,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促进重点领域较大和重特大事故防控水平的提高,促进基层基础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 (三)加强基层建设 对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干部的要进行教育培训工作。要及时明确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并进行适当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切实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 (四)确保取得实效 要坚持检查整改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与安全生产领域“打非”行动相结合,与深化 “安全生产年”活动相结合。同时要坚持隐患排查与整改相结合。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旅游企业,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旅游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得到积极的防控,确保全年安全生产三项指标“零增长”目标的实现。 (五)发挥舆论监督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各旅游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景区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动员全社会力量,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六)加强信息报送 要在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及时报告实事求是地分析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面深入地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督办。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附件:莲都区风景旅游局第四次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行动工作检查安排 附件 莲都区风景旅游局第四次综合性安全生产 大检查、大整改行动工作检查安排 一、区风景旅游局检查小组组 长:陈鲁军 副组长: 林江海 李丽革 成 员:陈红敏 陈国伟 朱席佐 胡继红 金杰 二、检查时间:2011年12月29日。 三、检查对象:古堰画乡景区、东西岩景区、瓯江漂流景区、大山峰森林公园、石牛温泉在建工程、赤坑水库等旅游企业单位。(联系人:朱席佐;联系电话:2278128、13587164501) 莲都区风景旅游局 201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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